外商投资导向
2006-04-24 16:11  文章来源: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

根据国务院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《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》,下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:1、属于农业新技术、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、交通、重要原材料工业的;2、属于高新技术、先进使用技术、能够改进产品性能、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、新材料的;3、适应市场需求,能够提高产品档次,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;4、属于新技术、新设备、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、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;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吸收外资重点

(一)旅游产业。提升现有景区景点水平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、增加参与娱乐性项目建设。重点有承德皇家旅游度假区、围场滑雪场、兴隆雾灵山基础设施建设、承德旅游品市场等项目。


(二)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。山杏、玉米、马铃薯、食用菌、果品、肉奶牛、三位一体养猪、水稻及种子的生产、加工和转化项目,引进现代化农业技术、优质高产新品种项目。


(三)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。用高新技术和先进使用技术改造冶金、中药、机械电子、精细化工、新型建材等行业,促进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项目。


(四)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。高速公路、张双铁路、机场、水电站、供水和污水、供气、供热项目,机场新区开发项目,水资源保护、退耕还林还草项目。


(五)高新技术产业化。电子信息、生物工程、现代医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,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以及能源节约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,信息通信系统网络等新兴产业建设项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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